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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54181309201070937.jpg 就在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其中有关网购等购物渠道“7天无条件退货”的条款格外引人注目。 而今网购盛行,各行各业网购都非常发达,像我们关注的汽车用品行业也是。那么出现这样严厉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条款,到底会给各个做汽车用品电商的同仁们啥影响呢?这值得探讨。首先先来具体学习下与汽车用品网购相关的法律条款。 1.关于退货消费者承担退货运费 修改后的法律增加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找不到电商,交易平台先赔 对网络交易平台作了单独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 学习完条款,我们先从摘录的第一个条款开始分析。在淘宝或其他电商平台上,所有商家其实都已经在执行7天退货的规定,只不过是有条件的7天退货,其中一个最主要的条件是产品有明显质量问题,卖家支持退货,并且承担运费。如果是其他情形,如商品尺码、颜色等不对,买家有充分理由说明商品不合适的,也可以退,只是运费就要买家来承担了。 在新的规定下,是无理由7天退货。也就是说买家商品买回去只要不爽,就可以直接退货,无需和卖家磨叽,唯一要承担的可能就是运费了。这对那些痴迷网购,买回去后悔的买家是福音。 这样一来,消费者是爽了,他们的权益是得到了充分保障,客观来说也有必要。但是这个条款并没有考虑到我们的现实国情,如诚信问题。整个社会都没有一套体系化的诚信系统,作为买家(消费者)来说网购记录如何,信用记录怎样,这些都无从查证。如果出现恶意消费,利用网购7天包退的周期,免费试用几天后又退回商家,那商家岂不是手上一堆二手货? 小件商品到问题不大,反正价值不高,相信买家不会太在意,要退的都不会多。可是大宗商品呢,如价值比较高的DVD导航、汽车功放、汽车喇叭、隔音材料,还有安装服务、汽车美容、贴膜等网购也多起来,无条件退起来只怕让商家吃不消。 当然,最好在新规实施之前对条款的细则做些说明,如退货的商品,需要保证所有包装和配件完整,商品完整,无瑕疵。否则不予退货,或有条件退货。如若不然,损失都是卖家承担就有失公平交易了。 新规要实施已经是必然的了,对于我们做电商的汽车用品商家来说唯有接受。这就要求商家们首先自己有更好的诚信,如保证有更好的商品质量,为买家提供更好的服务,以赢得他们的好评,否则很难在电商平台生存下去。客观来说,这也将起到净化网购环境的作用,让有实力、讲诚信的商家赢得市场。 从条款2来看,除了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已经开始实施的保证金制度外,只怕像淘宝等这种免费电商平台也需要收保证金了,相信没有那个电商平台会好心到为商家先行垫付赔偿费用的。并且有更为严格的审核准入机制,开店门槛会提高,那种全民皆电商的时代行将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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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3-10-28 10:25
压力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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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3-10-29 09:57
权威部门目前的解释是,如果商品买回去包装被拆,吊牌剪掉等情形,不影响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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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3-10-29 10:05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还是相信我们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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